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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更实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时间:2023-06-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年来,日土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不断提升“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履职能力,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以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未成年人“两法”和“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依法能动履职,积极融入“五大保护”,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打击与保护双向发力,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近年来,日土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件2人,不批捕2件2人,其中,提起公诉1件1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在案件办理中,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严格规范未成年人案件特别诉讼程序,推行温情办案模式,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双向保护。

(一)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认真贯彻刑事诉讼特别程序规定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1起涉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召开不起诉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后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1名严重侵害被害人合法权益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提起公诉,保持司法震慑的同时在量刑上提出缓刑建议,落实司法保护政策。依法严格落实法定代理人到场或者合适成年人到场、认罪认罚、社会调查、听取辩护人意见、提前介入以及犯罪记录封存等法定程序。依法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3人次,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6人次,适用认罪认罚2次,审查社会调查报告2次,犯罪记录封存2件,提前介入2次,在引导侦查取证的同时高效高质量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二)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关爱救助制度。积极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协调,依法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5人次,保护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得到更有效的落实,对遭受精神损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1次,帮助尽快回归正常生活、学习。积极推动检察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为家庭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8058元,帮助其走出生活困境,传递检察温度,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三)严格落实未成年人跟踪帮教制度。坚持寓教于案,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办案各个环节,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做到待之以诚、动之以情、教之以法、晓之以理。在各办案环节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10余次,特别对1起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动员乡派出所、村两委等组成帮教小组,开展为期六个月的考察帮教,并举行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有效教育引导被不起诉人顺利回归社会、回归家庭。

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未成人全面司法保护

坚持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的重要内容,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一)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坚持督导而不替代,推动各有关部门共同落实各项保护治理举措,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主动与教育主体对接,通过调查问卷、法治进校园等方式,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5次,检察长向全县干部职工作未保法专题法治讲座1次。严格落实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在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基础上,选拔4名优秀检察干警担任法治辅导员,实现检察机关服务全县校园法治教育工作全覆盖。召开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协作机制,确保职能单位履行报告义务,及时救助受侵未成年人。牵头组织县教育局、公安局对全县教职工开展入职查询2次,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二)积极稳妥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主动推进“未检+公益诉讼”办案模式,就办案中发现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漏洞及时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针对校园安全隐患和县城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等问题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份,推动整改堵塞监管漏洞,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主动推进未成年人行政检察工作。坚持以法治宣传和线索排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针对在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中发现的幼儿园保育员健康体检不达标问题,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份,督促加强监管职责。

(四)助力发挥家庭保护基础作用。立足检察履职,积极促推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保护,提高家庭成员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和能力,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次,联合县妇联、民政对“问题父母”进行教育指导,制发督促监护令3份,有力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的重点工作。未来属于青年,希望寄予青年,日土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专业化与社会相结合的保护体系”为牵引,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落实落细未成年人保护举措,以更实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积极主动推进“未检+公益诉讼”办案模式,就办案中发现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漏洞及时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针对校园安全隐患和县城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等问题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份,推动整改堵塞监管漏洞,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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